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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。”

发布:2022-07-30 15:02:17
论语·颜渊篇·第十三章(论语12.13)
(原文朗读)

原文

子曰:“听讼(1)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(2)乎!”

注释

(1)听讼:讼,音sòng,诉讼。审理诉讼案件。

(2)使无讼:使人们之间没有诉讼案件之事。

翻译

孔子说:“审理诉讼案件,我同别人一样(没有什么高明之处)。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!”

解读

孔子是伟大的教育家,强调教育的重要作用。他觉得之所以有诉讼案件发生,是因为民风还没有归于淳厚,而民风没有归于淳厚,又是因为教化没有大行于世。在孔子看来,明察善断固然必要,但通过教化减少诉讼才是使社会达到和谐的最重要途径。

要想使老百姓和睦相处,减少纷争,必须依靠教化。这个教化与我们现在说的教育有所差别,古人语境里的教化,重在社会教育,目的是移风易俗,是社会风气归于良善。古代的教化,重点是劝人向善的,这种教化如果深入人心,社会人人向善,大众心慕礼让,自然会减少社会争端,更不用说杀人放火之事了。教化引导社会大众去注重道德,这就会使大多数人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标准,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不合“礼”的事,人人克己,矛盾自然难以形成。如此一来,社会矛盾相应减少,诉讼案件会大幅下降。古代的士大夫做官后,一般都很重视教化,并希望通过教化实现社会治理的目的。

关于这一点,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历史事例来认识。西汉宣帝时期,大臣韩延寿被任命为颍川太守。韩延寿的前任赵广汉在治理颍川期间,鼓励民众相互告发,所以民间相互结仇的很多。韩延寿上任后,改弦更张,礼聘德高望重的长者,与他们共同研究、决定各种礼仪,教导百姓互相礼,教化大行。韩延寿在东郡当太守时,经常表彰孝顺父母、兄弟友爱的高尚之士,并修建地方学校,请老师教授弟子。每年春秋两季,都要举行“乡射”礼,届时,场上陈列钟鼓,大张管弦,仪式十分隆重。上下赛场的人们,都相互行礼作揖。凡有筑城或收税事务,都在事前张榜公告时间和费用,官吏和百姓都非常敬服,不敢违抗。他还在民间设置相关管理人员,督率百姓孝敬友爱,并禁止收留坏人。同时还规定,不管是城中街巷还是村落之中,如发生异常之事,官吏必须立即上报。所以,坏人都不敢进来。开始的时候,大家都嫌麻烦,但后来官吏无事,百姓平安,都非常赞同。对待下级官吏,韩延寿既施以恩德,又严格约束。每有下属犯错,韩延寿就痛切自责。他的手下知道后,都深自愧疚,不敢再犯。

有一次,韩延寿外出巡视,来到高陵地界。有兄弟二人因争夺田产打起官司,来向韩延寿申诉。韩延寿闻听,悲伤地说:“作为郡守,我应该是全郡的表率,而今却没能宣明教化,致使治下发生兄弟争产的丑事,既有伤风化,又使当地贤者蒙羞,过错在我啊!”当天便闭门思过,不再办公。全县官员闻听,无不深感愧疚,都把自己关起来等待处罚。相互争产的两兄弟知道后,无地自容,便剃发露身前来谢罪,表示愿将土地永远让给对方。此事很快传播开来,全郡百姓知道后,纷纷互相劝勉,社会一片和睦。在韩延寿的治理下,全郡无人敢挑起争端。待人接物,韩延寿都无比真诚,官民都不忍心去欺骗他。

韩延寿的所作所为,正是对孔子思想的实际应用。实践证明,大力推行教化,能够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,能够使民众归于良善。社会争端大幅减少,也就用不着费心听讼了。

原文注音

yuē:“tīngsòngyóurén使shǐsòng。”
修改时间:2023-02-11 11:0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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